通知公告
    联系我们
    人事处
    联系电话:
    劳资科:0712-2345291
    师资科:0712-2345365
    综合科:0712-2345365
    办公地址:湖北工程学院明德楼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2026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先锋人才跟踪支持项目申报人员信息的公示

    来源: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6-05-19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度湖北省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6〕49号)要求,现将我校符合2026年湖北省博士后先锋人才跟踪支持项目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姓名

    博士后进站身份

    博士后出站单位

    出站

    时间

    出站考核评级

    出站当年初次就业与在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从事科研工作的劳动(聘用)合同

    梅学翠

    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

    电子科技大学

    2025年10月

    优秀

    公示期为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人事处或派驻纪检监察组、校纪委实名反映。

    人事处电话:2345365

    派驻纪检监察组、校纪委电话:2345281

    湖北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6年5月19日


    附:项目申报条件(摘自《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度湖北省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6〕49号)》)

    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认定条件及评选条件。申报人应当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认定条件或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潜心科研,学风正派,无学术不端和科研失信情况。

    2.进站身份应为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或外籍人员。

    3.出站时间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4.出站考核评级为优秀及以上等次。

    5.出站当年初次就业与在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从事科研工作的劳动(聘用)合同。

    博士后在站期间已办理入职的和博士后站前、在站与出站后工作单位为同一单位的,不得申报。

    (二)认定条件

    1.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博士后资助计划A档)人员或入选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尖端人才项目人员。

    2.出站后到省(市)属事业单位工作,同时获得中国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且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资助、或获得国家(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及以上项目团队中的核心博士后。

    3.出站后到在鄂企业工作,同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资助或中国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或国家(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及以上项目团队中的核心博士后。

    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动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不再予以资助。

    (三)评选条件

    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是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业内公认的顶尖学术期刊发表过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