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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选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0-06-30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权限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13号)、《湖北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湖工行字[2020]8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选聘范围

    具有教授任职资格且受聘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人员可以申报选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在学校核准批文下发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予聘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推荐人选应具有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领导能力,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为促进我省科技发展、社会进步作出重要贡献,专业技术能力和业绩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凡政治表现、廉洁情况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申报认定条件

    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现受聘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且满足《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2018年修订)》(鄂人社函[2018]137号)(附件1)的,可直接申报认定三级岗位聘用资格。

    (三)申报竞聘条件

    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现受聘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备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条件,可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条件按照《湖北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湖工行字[2020]8号)(附件2)执行。

    (四)成果和业绩要求

    申报直接认定或竞聘三级岗位的有关成果和业绩应为受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以来所取得。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湖北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核准表》,并提交与申报条件对应的支撑材料,向所在单位申报。

    (二)学院初审。教学学院根据选聘条件,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人员,由教学学院于2020年7月10日(周五)前集中将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人事处。

    (三)学校复审。人事处组织对教学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选资格等条件进行审核,并征求组织、纪委等部门室意见,确定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选。

    (四)专家评审。学校组织成立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选聘专家评审组,对申报人选进行认定和评审。

    (五)学校审核。三级岗位选聘专家评审组认定评审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审核、校长办公会审定。

    (六)结果公示。经学校审核通过的人选,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人事处按要求报省人社厅备案,学校发文予以聘任、签订聘用合同。


    附件:

    1.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鄂人社函〔2018〕137号).pdf

    2.湖北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湖工行字[2020]8号).pdf

    3.湖北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申报核准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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