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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1年人才招聘计划和教师培训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0-11-04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人才招聘和教师培训工作,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结合《湖北工程学院国内一流大学建设方案(试行)》(湖工党字〔2018〕36号),进一步优化我校师资结构、提升师资水平,现开展2021年人才招聘计划和教师培训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招聘计划申报

    2021年人才招聘主要针对教师岗位,且以招聘博士为主。各单位按照保证需要、精干高效”的原则,围绕学科专业建设急需,优先考虑重点学科、新兴学科、新建专业、申硕专业的人才需求进行申报。2021年辅导员需求计划一并申报。

    根据省人社厅要求,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对没有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可设置为专业不限。专业名称设置和填报,应依据湖北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教育部的专业目录进行拟定。不得使用招聘岗位需求学历的低一级学历专业名称,也不得自定专业名称或用专业方向代替专业名称。部分开设专业不在上述目录内的,不可单独设置,应比照目录中的相近专业进行申报。

    各单位申报人才招聘计划,应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处务会)认真研究,充分讨论,形成共识。

    二、教师培训计划申报

    认真做好2021年教师培训工作,重点选派教师到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访学进修、工程实践或挂职锻炼。鼓励和支持教师到科研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开展工程实践或挂职锻炼,培养双师双能型”师资。已获批国家或湖北省2021年出国留学项目资助的人员一并申报。

    申请参加出国英语培训的,原则上应先取得国家或湖北省出国留学项目资助资格。申请访学的人员须具有副教授及相应职务。近五年已有过访学、进修经历的教师不再申报。

    各单位申报教师培训计划,应经党政联席会认真讨论,既要尊重教师职业生涯发展需求,又要充分考虑本单位事业发展和年度教学、科研工作实际;要严把人员选派关,防止以访学进修为名进行博士(硕士)备考或离岗从事社会兼职等行为。各单位报送的培训计划经学校审定后,将严格执行,不再另行调整和变更。

    三、计划报送时间

    各单位申报计划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1月10日(周二)前报人事处,逾期不报者,视为2021年无相关计划,不再另行安排。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    湖北工程学院2021年人才招聘计划申报表.docx

    2.      湖北工程学院2021年教师培训计划申报表.docx

     

     

    人 事 处

    20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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